客户:陈先生
签证类别: CR1豁免
委托情况:CR1面谈后被要求申请豁免, 陈先生找过美国当地律师为其递交I-601豁免申请表,六个月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于是委托我司跟进办理

陈先生,十几年前持非移民签证赴美,然后在美国工作,曾申请V92转身份,但没有成功。后来,陈先生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美国公民)并结婚生小孩。婚后陈先生的妻子为其申请了CR1结婚移民签证,2010年10月美国当地的律师叫他回中国面试,虽然当时签证官相信他的婚姻是真实的,但还是没有批准他的签证,递给他一份申请豁免的通知书。
当时陈先生找了一个美国当地律师协助办理,他们按照领馆的要求,把准备好的I-601豁免申请表及有关资料递交到广州美领馆。到2011年2月份,陈先生的美国当地律师收到广州美领馆的一份通知,要求在45天内递交I-212表。I-212表递交后足足等了六个月没有收到任何回复。陈先生本人发过传真丶Email,也写过信给领馆,他的美国当地律师也联系过领馆,还是没有任何音讯。对此陈先生十分失望,因为他远在美国的妻子身体不好,且小孩很小,一家人都等着他维持生计。陈先生知道不能这样遥遥无期地等下去,所以心情十分焦急,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于是他亲自过来领馆寻求帮助,但没有领馆的通知,他无法进去。后来找到我司签证顾问曾梅燕(Yan)咨询此事。
曾梅燕(Yan)与陈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并详细审阅他的有关文件,发现陈先生当时在美国V92转身份不成功,曾被美国驱逐出境,所以现在要递交I-212表。但他本人说不知道有此事,因为他从没有收过任何驱逐出境的通知,这次是他自愿回国的。正因为这个问题,陈先生除了要解决申请豁免的问题以外,还需解除曾被美国驱逐出境的问题。这比一般的豁免案件要复杂,为此曾梅燕(Yan)向陈先生推荐了我司的美国执业律师,因为我司的美国律师可亲自进去领馆了解豁免案件的办理情况,并能与有关主管谈论案件的情况,使案件的问题得以尽快解决。这种直接有效的沟通方式是美国当地律师无法做到的(因为美国当地律师只能在美国发Email或写信与领馆联系)。陈先生与我司的美国律师当面详谈后,立刻决定委托我司帮其跟进此案件。
接手此案件后,我司的美国律师先进去广州美领馆,与负责豁免案件的主管沟通,了解当时的办理情况后, 帮陈先生进一步补充有关资料进行申诉。资料补交一个多月后,陈先生已收到美国移民局批准豁免的通知,然后两个月左右档案转到广州美领馆移民签证部处理,约两个月后广州美领馆顺利批准了陈先生的CR1签证,无须重新面谈。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六个月的时间,我司的美国执业律师已帮助陈先生成功豁免,并顺利获得美国CR1签证,让陈先生可以早日回美国与妻儿团聚,回到他日思夜想的家。祝愿陈先生他们一家人在美国生活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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