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定2013年生效的一项华州法例,电动车车主将须缴纳每年100元的道路和公路改善税金,以抵偿毋须支付汽油税的利益。
  该法例不适用于油电混合车或最高时速低于35哩的车辆。据华州牌照局估计,目前华州大约有1600辆登记汽车可能需要缴纳这项新税,需缴此税车种包括日産Leaf丶Tesla Roadster及其他客制电动车。但诸如丰田Prius和雪佛兰Volt等使用电力和汽油的油电混合车,则豁免缴纳此税。
  自2013年2月1日起,电动车车主在更新年度汽车登记时,除了正常的汽车登记费外,还须缴纳该税。
  此项新税的支持者表示,电动车虽有益环保,但与耗油汽车一样磨损华州道路,车主亦应共同分摊道路维修开销。
  住在Spokane的日産Leaf电动车车主尼尔森(Fred Nelson)对新税的看法好坏参半,一方面不愿见到自己年缴费用翻增一倍以上,另一方面承认去年购买该电动车得到的州销售税豁免和联邦抵税额,确实为自己节省数千元开销。
  住在奥林匹亚拥有两辆电动车的兰布里(Joe Lambrix),反对征收该税金,声称车主为汽车充电所缴纳的电费已包含税金,他批评政府欲扩大财源而课征此税。
  目前华州的汽油税为每加仑37.5仙,是金额最高的运输经费来源。以燃油效益为每加仑23哩的汽车为例,车主若每年行驶1万2000哩,平均年缴200元汽油税。
  设于加州的全国电动车声援团体「美国电动车」(Plug In America)议事主任费莱兰(Jay Friedland)表示:「100元不是大不了的事,但却是不平衡的政策。」他称,当局目前给予购买电动车者免缴州销售税的税惠,现在却要征收其他税金,政策显然存在矛盾。
  美国电动车呼吁华州州政府考虑,以汽车重量及行驶哩数来计算税金。费莱兰指出,电动车减少温室废气排放量及对石油的依赖,给社会带来附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