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担保人的责任
发布于: 2015/08/07  4:54 pm
共同担保人的责任

亲属移民中的担保人及共同担保人的责任如下:

作为资金担保人你的责任一直持续到被担保人:
1)成为美国公民,
2)获得可以计入40点工作积分的四分之一(10年),
3)永久离开美国,或
4)死亡。


申请人和担保人的离婚无法根据美国移民法终止担保书中的资金担保责任。

通过签署担保誓言书,你有义务偿还任何政府机构或私人实体以及联邦,州或当地为被担保人移民提供的公共福利基于被担保人缺乏的财政(资金)资源。这样的福利被描述为“低保补助”。机构为绿卡申请人提供的低保补助可以起诉你,如果你不偿还他们提供的福利。此外,被担保的移民申请人可能会起诉你强制执行担保誓言书。


如果你伪造了担保誓言书中的任何信息,你可能会被依法受到刑事起诉。政府可以查证你的雇主,你的金融机构,美国国税局或社会安全局,任何你放到担保书誓言中的信息。

你需要向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局(USCIS)和州政府报告被担保移民申请人每一个改变的居住地址。I- 865表,“担保人的地址更改通知书”必须在改变任何地址后30天内提交。如果你没有文件通知你改变的地址,你可能被罚款和罚款的数量取决于你没有文件通知,因为你知道被担保的移民申请人收到联邦,州或地方公共福利及发放的救济。附上一个额外的副本,包括I- 864(担保人的担保誓言书),I- 864A (联合担保人的担保誓言书)和I - 865(担保人更改地址的通知书),详细说明你作为担保人和联合担保人的义务。


你在I - 864表和I- 864 A表提供的信息将被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局使用,还可能向为被担保的移民申请人提供公共福利的其他联邦,州立的和地方的机构披露信息。这样的披露将用于那些机构决定被担保的移民申请人是否有资格享受福利,或用于违反合同的民事起诉。也可能向其他的联邦丶州丶当地和外国执法机构和为了执法目的的监管机构披露信息。

本文由张竹平律师撰写 www.chang4us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