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打官司十分普遍,可能美国人一生就要经历很多次官司。面临官司时要不要打?是否能够避免?这些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作为被告:一旦被告必须打官司,除非与原告和解撤案。
作为原告:作为原告相对主动一些,是否打官司可以自己决定,这时需要做一些权衡。
第一点 衡量费用律师费高于本金,即使打赢了官司仍然会得不偿失。
若案件涉及金额过高需打官司保护自己权利。
第二点 衡量赢面衡量打官司前是否有证据以及法律是否对自己有利,可以了解赢得官司的几率。
第三点 衡量是否能执行判决提前查看对方资产能否支付赔偿金额。
可以通过律师或资产调查公司了解对方经济情况。
第四点 衡量诉讼期限若超过诉讼期限原告方不能提告,诉讼期限为4年。
若诉讼期限靠近可以先提告之后再查证对方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