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丶投资人(无论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通过移民律师向移民局提交投资移民申请表,为外籍投资人申请EB-5投资移民。
  第二丶投资移民表批准后,投资人通过提交调整身份申请表或向美国住外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申请有条件限制的绿卡。申请批准之后,投资人有大约2年的时间来证明该投资经营符合EB-5投资移民的规定。
  第三丶投资人通过移民律师提交临时绿卡转正申请表申请正式绿卡。
  第四丶如符合条件,投资人可以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但这不是投资移民的强制规定。
  按以往规定, 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和德州服务中心负责处理相关的投资移民申请案件。近来, 改成由加州服务中心集中处理。受过专业训练的移民官将对申请表格进行审阅,并在申请的过程中作出批准或否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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