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6:被自己签订的合同所套牢而无法及时脱身!
几乎每一位遵守规则而且负责任的房地产经纪人都有良好的服务愿望使您的房产得以顺利售出。但各种情形丶状况不断发生变化,同样房地产经纪人可能有他/她个人的问题,如婚姻丶家庭事宜的变化,因健康原因决定退休,或者决定退出房地产行业。
其他可能出现的情况,如房地产经纪人并没有如您预期的那样做好他/她的工作;您的物业没能得到您所期望的曝光机会;或者您已经六个星期没有从您的房地产经纪人那里得到过任何信息了!
这时您应该做什么?
当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的时候,你应该有权利解雇您的经纪人!但您早前已经同该经纪人所属的经纪公司,而不是同该房经纪人,签订了物业上市协议,委托该经纪公司出售您的物业。如果您对您的经纪人不满意,经纪公司会为您委派另一位经纪人:一位您即没有机会亲自挑选,而且也许根本就不是您所需要的经纪人。但是您早前同经纪公司所签订的合同限制了您没有其它选择,而只能等到合同(上市协议)到期为止。届此你可能已经花费了很多钱,或错过了市场上的机会!
始终保护自己:1)仔细挑选房地产经纪人;2)在“最坏的情况下”,你有修改或取消合同的灵活性。
这就是为什么我为我的服务提供百分之百的信誉保证。我将把您的需求和利益至于最高优先级- 千方百计地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好的价格将您的房产出售而没有任何麻烦或烦恼。如果在任何时候,您对我的服务不满意,请告诉我。如果我没能及时纠正并使您满意,我们可以终止合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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